官督商办
是清政府利用私人资本创办近代民用工业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官督商办出现于19世纪70年代,兴盛于80年代。主要企业有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天津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最初是适应“求富”的目的,或为解决军用企业的资金和对原料、燃料、交通运输等的需要创办的。
资金来自民间招募的商股。企业的用人、行政和理财大权由洋务派委派的总办或督办掌握,一般商民无权过问。但企业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官款可以坐收“官利”。依靠官方的庇护,企业享有免税、减税、贷款、缓息、专利等特权和优惠。企业产品除一部分由清政府调拨或优先廉价购买外,大部分拿到市场销售,以盈利为目的。这些产品活跃了中国市场,一部分还达到了收回利权的目的。企业已基本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但封建因素浓厚。组织机构类似衙门,设总办、会办、帮办、提调等职。
营私舞弊严重,充溢官场积习。生产效率不高,官商矛盾尖锐。外资企业的竞争、外国银行的刁难造成巨大压力,清政府的勒索,主要是报效,窒息了企业发展的生机。80年代末以后,已很难招徕民间资金。90年代以后逐渐没落,有的被外国资本吞并,有的改为官商合办或官办,或改为完全商办,有的则成为官僚集团的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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