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87176688

您当前的位置:新东方网 > 济南新东方学校 > 新闻动态 > 留学 > GMAT频道 > 文章正文

GMAT逻辑考试典型错误

2015-03-04 15:14  作者:  来源:新东方网整理  字号:T|T

一、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由定义项、被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构成。例如:

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

这是一个定义。其中“商品”是被定义项;“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是定义项;“是”是定义联项。

定义规则要求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犯的逻辑错误是“同语反复”;如果韵包含被定义项,犯的错误是“循环定义”例如:

形式主义者就是形式主义地以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人。

这一定义就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再如:

如果把“奇数”定义为“偶数加1”,那么,偶数是奇数加1得到的数。

这一定义就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二、概念不当并列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GMAT逻辑划分由母项、子项和划分一个要素构成。例如:

人分为老、中、青、少幼。

这是一划分,其中“人”是母项,“老”、“中”、“青、”、“少”、“幼”是子项,划分标准是年龄。

分划可以连续进行,GMAT考试即子项可以作为项继续划分。

在连续划分中,每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同一层次,不同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不同层次。

一般地说,把不同层次的概念,或把具有交叉或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使用,称为“概念不当并列”。例如:

出席座谈会的有著名的社会科学家、数学家和核物学家。

其中,社会科学家、数学家和核物理学家是不同层次的概念,属概念不当并列。

    论坛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