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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入学| 济南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及户口入学政策细则,点击了解

  2020年上小学的家长,请务必收藏这篇文章,想直接了解入学政策,可咨询教育局。参考请2019年的各区户籍入学的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济南市各区教育局电话目录

  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0531-66608024

  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

  0531-86553607

  市中区教育局教育科

  0531-67987522

  槐荫区教育局教育科

  0531-81255678

  天桥区教育局教育科

  0531-80998182

  历城区教育局教育科

  0531-88161285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处

  0531-88871549

  长清区教体局教育科

  0531-87224615

  章丘市教体局教育科

  0531-83243100

  平阴县教体局教育科

  0531-83101615

  济阳县教体局教育科

  0531-84235007

  商河县教体局教育科

  0531-84874722

  所有相关政策都可咨询各区教育局,如不能确定最新政策,建议咨询教育局!

2020年济南小学招生群

  发布2020年各区招生政策

  

1

  天桥区户口 

  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天桥区小学招生实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被录取后提供给录取学校)。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子女本人页,复印至1张A4纸;

  (2)房产证:编号页和盖章页复印至1张A4纸;

  (3)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复印至2张A4纸;

  (4)当户口簿中监护人(父母)与适龄儿童关系不明确时,请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复印至1张A4纸。

  

  幼儿园大班专属福利

  

2

   历下区户口

  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在历下区辖区内家庭拥有历下区户籍、房产并长期居住。

  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

  2.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

  若有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籍上,需提供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4.若是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明。

  

3

   市中区户口 

  1.具有市中区户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学区范围内具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实住房产一致。

  入学准备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户口簿(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辅证材料。)

  3.监护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槐荫区户口 

  (1)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2)槐荫区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

  需准备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索引页和适龄儿童个人页)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高新区户口 

  (1)年满六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

  (2)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即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至2019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系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正式发票)为准。(备注: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3)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户籍在高新区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学区内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历城区户口   

  1.具有历城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监护人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房产,户籍登记与房产信息一致,在学区内长期实际居住。

  3.具有历城户籍,房产在对应学区,户籍未及时迁入对应房产的,做出迁户诚信承诺后提交申请。

  入学资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0-05-24 16:07

来源:济南新东方学校

作者:新东方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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