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山东省承认美术联考成绩的学校汇总以及各学校分数的汇总,希望美术考生收藏!
重要提醒:由于各校招生计划将于2019年4月份经过教育部的批准方可确定,所以本文仅供考生参考,最终以山东省发给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杂志为准。
使用美术统考成绩的学校
(部分学校只有少数专业使用,主要是美术学等专业)
A002 中国人民大学(985)
A008 北京科技大学(211)
A010 北京科技大学(211)
A013 北京邮电大学(211)
A022 北京林业大学(211)
A055 南开大学(985)
A056 天津大学(985)
A058 天津工业大学(独立艺术院校):动画
A065 天津师范大学
A080 河北工业大学(211)
A141 大连理工大学(985)
A145 东北大学(985)
A152 大连工业大学:公办专业
A152 大连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A177 沈阳音乐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A178 鲁迅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美术学(不划定分省计划)
A183 吉林大学(985)
A224 东北农业大学(211)
A225 东北林业大学(211)
A247 同济大学(985)
A251 华东理工大学(211)
A269 华东师范大学(985)
A270 上海师范大学
A280 上海大学(211):美术学(美术史论)、动画
A285 苏州大学(独立艺术院校,211):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A286 东南大学(985)
A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
A290 中国矿业大学(211)
A335 浙江大学(985)
A346 杭州师范大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A357 安徽大学(211)
A359 合肥工业大学(211)
A384 厦门大学(985)
A422 山东大学(985)
A433 山东理工大学-公费生
A445 山东师范大学
A445 山东师范大学-公费生
A446 曲阜师范大学-公费生
A447 聊城大学-公费生
A448 德州学院-公费生
A449 滨州学院-公费生
A452 临沂大学-公费生
A453 泰山学院-公费生
A458 山东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
A458 山东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A459 郑州大学(211)
A487 华中科技大学(985)
A49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11)
A497 武汉理工大学(211)
A500 湖北工业大学:设计学类
A500 湖北工业大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A511 华中师范大学(211)
A512 湖北大学(美术学)
A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
A523 湖北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论(管理),不分省计划
A524 中南民族大学(国家民族委)
A533 中南大学(985)
A560 汕头大学(211)
A593 广西大学(211)
A610 四川大学(985)
A611 重庆大学重庆大学(985)
A635 西南大学(211):服装与服饰设计
A656 西南民族大学(国家民族委)
A673 云南大学(211)公办专业
A673 云南大学(21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
A698 西安交通大学(985)
A699 西北工业大学(985)
A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985)
A718 陕西师范大学(211)
A730 兰州大学(985)
A742 西北民族大学(国家民族委)
A759 石河子大学(211)
A904 枣庄学院-公费生
B065 青岛大学
B067 潍坊学院-公费生
B104 华北科技学院(安监总局)
B149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只招女生
B407 北方民族大学(国家民族委)
B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11)
B647 浙江传媒学院(独立艺术院校):公办专业
B647 浙江传媒学院(独立艺术院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办学合作)
C026 大连民族大学(国家民族委)
D632 D632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E276 齐鲁师范学院-公费生
H004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
H422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018艺术类录取本科批情况说明
(1)提前批和校考批
省外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照考生高校志愿,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包括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分专业投档。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和专业不限制文化成绩全部投档,其他高校的专业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中,非统考本科专业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不限制文化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其他省内高校首次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按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所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进行投档,其中山东大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2个专业按大类、产品设计按专业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关联校考合格成绩分专业投档。除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认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证的高校及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包括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合理调整计划;录取时,省内高校需在本次投档录检结束后,对调整后的计划重新投档。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布计划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成绩使用办法,“美术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美术类统考成绩”,“文学编导类统考合格,使用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校考成绩”可变更为“承认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2)统考批
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综合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对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先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按专业大类招生计划总数的1:1的比例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美术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美术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文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的顺序,文学编导类理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数学、理科综合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在高考前由计算机随机生成。
艺术类统考专业调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总数1∶1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调剂投档分数线。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向高校随机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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