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主要是指以综合培养本、专科层次高素质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和“3+4”本科层次培养模式的高等师范教育。
近日,我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要点如下:
01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志愿与高中段其它升学志愿同时填报。
02
考试录取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 60%。
03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师范类专业学生培养采取“3+4”培养模式,实行定向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04
省教育厅负责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宏观管理,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9】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等 5 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全省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规模控制、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构建开放灵活的山东教师教育体系。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主要是指以综合培养本、专科层次高素质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和“3+4”本科层次培养模式的高等师范教育。
二、专业设置
(一)办学主体: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由省教育厅确定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及其它具备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的高校举办。
(二)申报条件:
举办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会同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教师队伍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在现有的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并备案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中提出专业设置意见,向省教育厅申报。举办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本专业年招生规模不低于40人。
2.本科层次专业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1人以上,专科层次专业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职称者2人以上,生师比不高于18:1。
3.本专业教学仪器设备生均不低于5000元,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心理实验室、微格教室等。开设学前教育专业还需具备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钢琴(电钢琴)教室、琴房、舞蹈房、教学法实验室等教学设施。
(三)申报时间: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业开设备案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申请开设专业的学校,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专业开设书面报告报送省教育厅。逾期报送者,延至下一年度办理。
(四)材料要求:
学校向省教育厅首次或重新申请开设专业,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
2.开设专业的主要依据及论证材料。
3.专业设置申报表。
4.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开设专业的专业课任课教师配置一览表(教师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拟授课程名称)。
6.开设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开办经费、教室、专业实验室及实验开出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学生宿舍等)的落实情况报告。
7.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8.其他相关材料。
(五)考察确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开设专业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需备案的开设专业进行评议,确定备案的开设专业名单。
三、招生考试
(一)招生计划:
举办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会同相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于当年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状况、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需求以及学校的专业培养能力、办学条件等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二)志愿填报:
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市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将本市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在本机关和学校门户网站及当地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志愿与高中段其它升学志愿同时填报。
(三)考试录取:
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 6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或以“分数+等级”呈现的,参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 60%的比例,由各市确定录取等级。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招生实行单独划线,提前批录取,具体录取线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各市招生部门开展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师范类专业学生培养采取“3+4”培养模式,实行定向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3+4”学生,前3年期满修业合格者,需参加当年全省春季高考,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规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综合考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符合录取条件者可升入对口的学校本科层次学习4年。
四、学籍管理
(一)“3+4”学生学籍注册:
初中起点“3+4”培养模式。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前3年由招生学校通过驻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升入本科学习者,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办法》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参加了春季高考未能升入本科层次者,可进入五年一贯制专科段进行培养。
(二)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注册:
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前3年由招生学校通过驻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3 年期满,转入专科层次学习 2 年,由招生学校提供学籍名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或单位按转段规定审核办理,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办法》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
(三)学费及资助: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收费,前 3 年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进入本、专科培养阶段后按照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学生,中职教育阶段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进入高等教育阶段,享受普通本专科学生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相同的政策;毕业后,享受普通本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及升学政策。
五、教育教学
举办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学校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按照综合培养模式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符合国家专业标准、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适应教师岗位需求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要注重师德养成教育,强化教育见习、模拟教学、教育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教育见习、实习不少于半年。教育见习、实习要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高校和小学、幼儿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见习、实习应在举办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学校进行。
六、监督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宏观管理,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有关学校须严格执行,按规定招生。连续3年未参加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的专业取消备案,再次申请招生的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开设专业。举办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的专业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