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济南新东方学校>新闻动态>正文

教育部:8省市新高考改革方案全部发布!与山东截然不同!哪种方式更合理?点击查看(附权威解读)

公众号后台回复“资料”*

  免费获取高中资料大全

  

  昨天天,广东、辽宁、河北、江苏、湖南、湖北、福建、重庆8省市新高考改革方案发布。至此,全国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公布!

  新方案确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确定满分750,确定采用3+1+2模式。下面我们详细看看各省新高考的具体方案。此外,昨天山东也举办了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山东高考改革的进展情况。

  相关阅读:坚持3+3,不跟风3+1+2!山东2017级物理选考人数可完全满足2020年高校招生需求!赶紧来看官方文件!

  1

 8省新高考具体方案 广东省4月23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发布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高考政策包含五大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评价、外语考、招生录取、高等院校大专招生。下面我们一起来看重点。(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广东新高考改革划重点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一考两用,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春季招生主要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普通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二、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夏季统一高考按“两依据一参考”进行,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招生按院校专业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高职院校按文化素质加职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

  三、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四、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3”即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1”是由考生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两门。

  

  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语数外)+“1”(物理或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河北省

  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在河北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河北省具体方案

  招录新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从2021年开始,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新高考怎么考?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3”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怎么考

  ✔️ 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每门满分150分,共计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

  ✔️ 考试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

  ✔️ 全省统一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个科目中选择3个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

  ✔️ 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 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 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

  ✔️ 选择考如何考试

  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选择考。

  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 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

  选择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 其余4科按等级赋分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其余4科成绩按照等级赋分办法以转换分的形式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 等级赋分的规则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为100分,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不含缺考及因违纪作弊已被取消该科成绩的人数)。

  

  等级转换的具体公式:

  

  其中:

  Y1、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1、T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表示原始分;

  T表示转换分。

  考虑到高考分数都以整数呈现,故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需要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举例说明,假设某同学思想政治学科原始分为75分,该学科B等级的原始分分布区间为82~61,则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的原始成绩属B等级。而B等级的转换分区间为85~71,那么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的转换分为:

  

  解得, T≈80.33;四舍五入后该同学思想政治学科赋分成绩为80。

  

  转换示意图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怎么评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 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应用,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学生教育。高中学校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

  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怎么录取

  ✔️ 高校需设置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 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别编制

  普通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组合招生,也可以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那么也需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 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 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湖北省

  今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与新高考。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湖北省具体方案

  一、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全面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下同)、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中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

  (二)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三)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应参加选择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四)考试组织。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和选择性考试6门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五)考试时间。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学生在校期间每门科目参加一次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下学期期末,由学生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其中,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二上学期期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每年6月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只能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参加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参加选择性考试的,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

  (六)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可持转出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到我省申请相应科目成绩合格认定。

  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予跨省认定。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1年起,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四、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推动高职高专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形成更加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湖南省

  4月23日下午3时,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向社会发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考试由3+x改为“3+1+2” 模式。新高考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考生们将得到更广的个性发展空间。

  一张图看懂湖南高考改革(来源: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招考》栏目)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重庆市

  4月2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实施方案》,标志着重庆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实施。

  一张图看懂重庆高考改革(来源:人民网)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江苏省

  省教育厅公布了江苏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总分750分,采用3+1+2模式。江苏高考新政策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一张图看懂江苏高考(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辽宁省

  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4月23日辽宁省公布了“3+1+2”高考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考试科目。从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3)高考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1 年、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从2023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等级分分别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10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普通高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选考的重要依据。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赋分规则。每科原始分为100 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 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 35%、13%和2%,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人数。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分,一分一档,考生等级分排序和原始分排序不变。

  (6)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福建省

  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原文):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0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1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2

  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

  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等,从上述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2)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还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只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合格性考试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5)考试时间与次数。

  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6)成绩评定与使用。

  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2、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2)评价管理。

  高中学校要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须由学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评价使用。

  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要求以及招生章程,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其使用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

  自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入学新生起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对象。

  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3)考试内容。

  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高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强化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重点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均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性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核方式。

  (5)考试时间。

  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

  (6)成绩评定与使用。

  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级性考试满分合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2、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方面。

  (2)评价管理。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在“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过程测评、毕业总评对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3)评价使用。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积分构成。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招生录取时,高职院校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考试科目、内容、时间与成绩构成

  (1)科目设置。

  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考试安排。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3)考试成绩。

  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赋分办法另行公布。

  2、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并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1、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

  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3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是科学选拔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级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大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公安、宣传、保密等部门之间的协同攻坚,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级政府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抓紧落实城乡统一的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对高中学校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要根据高中教育发展和考试改革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增强学校课程实施的基础能力;要努力搭建区域资源共享平台,解决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满足学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办学需求。

  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机制、主动作为、深入挖潜,科学统筹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需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

  (三)加强工作落实

  省教育厅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严查诚信失范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发挥招生主体作用,科学设置招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健全自律机制,创新招生管理模式,探索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选拔与培养质量。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与选课指导,健全教学督导评估体系,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与使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评价信息。

  (四)加强宣传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要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张图了解重要信息

  (滑动查看全部信息↓)

  

  2

8省改革重点内容

  01“3+1+2”模式

  8 省市将试点方案的“3+3”选考科目模式调整为“3+1+2”模式。

  何为“3+1+2”?

  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

  02选考科目赋分办法

  物理、历史科目采用卷面原始分计分,并且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个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并确定为“一分一档”,既确保不同科目间分数可比,又增加考试的区分度。

  03 选考科目时间安排

  8 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 6 月夏季高考同期举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 1 次。

  04 外语科目考试安排

  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等 6 省市拟只在 6 月份组织 1 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

  江苏省、广东省拟在 6 月份组织 1 次外语笔试,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

  3

   权威解读   

   针对新高考的一系列问题,相关专家给了详细的解读,一起看看。

  Q1

  8省市改革方案中

  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

  考生(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下同)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 750 分。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 2 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 1 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 2 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Q2

  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

  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

  在其余4门中选2门?

  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要在历史和物理 2 门首选科目中选择 1 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4 门再选科目中选择 2 科。

  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符合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中学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有关省份中学教育教学实际。不同地区的中学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 4 门再选学科中选择 2 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 12 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

  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中物理和历史中选择 1 门参加选择考。

  Q3

  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

  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地位,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 12 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 2 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1 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 1 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Q4

  为什么物理和历史

  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Q5

  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

  要实行等级赋分?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 80 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 100 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 1000 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Q6

  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分别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选考科目每科原始分为 100 分。转换时以 30 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 100 分。将每门选考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 A、B、C、D、E 共 5 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 和 2% 。将 A 至 E 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 100~86、85~71、70~56、55~41 和 40~30 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注:广东等级分换算不同)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

  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所在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省情;

  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声明 本文素材来源于:河北日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江苏招生考试、湖南省教育厅、福建高考、重庆发布、辽宁省教育厅官网、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教育在线EOL”、高中生的日常微信公众号,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高考通团队编辑整理转载发布。

  高考通团队尊重版权,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为公益,未用于营利,如存在文章/图片/音视频使用不当的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处理,感谢您的理解。


2019-04-24 14:45

来源:河北日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江苏招生考试、湖南省教育厅、福建高考、重庆发布、辽宁省教育厅官网、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教育在线EOL”、高中生的日常微信公众号

作者:新东方小新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 1063693 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