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于6月10日开始。
一、历城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历城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监护人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房产,户籍登记与房产信息一致,在学区内长期实际居住。
3.具有历城户籍,房产在对应学区,户籍未及时迁入对应房产的,做出迁户诚信承诺后提交申请。
2019年历城区入学交流群
▼
(二)受理流程
1
网上提交资料
(1)提交方式:
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点击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历城户籍房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填写提交。系统入口:http://222.173.58.80:9001/jnlczs2019/home
(2)时间安排:
6月10日9:00—6月14日16:30;监护人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网上填写,6月15日(周六)17:00前,到对应学校完成提交申请;届时未申请登记或预约登记者,学位不予保留。
2
信息核对
(1)核对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由监护人到学区学校提交,适龄儿童无需到现场。
(2)核对时间: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
综合审验
(1)验证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查询、入户家访等方式。入户家访时,监护人须提供入学资料原件,并与入学子女在家等候。
(2)验证时间:6月17日—6月19日,每日18:00—21:00。
(3)上报审批:房产户籍一致,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审核后,6月20日平台提交、同时纸质版资料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
4
发放入学通知书
(1)发放方式:由监护人持身份证到学校签字领取;
(2)发放时间(房产户籍一致): 6月21日—6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学区学校学位已满,需协调至其他学校入学的,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领取。
(4)历城户籍,房产户籍登记不一致的,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协调入学,由接收学校通知。
二、新建居住区适龄儿童入学
(一)申请条件
1.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新建小区业主,所购住宅经综合验收交付且实际入住。
3.已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需将户籍同步迁入;暂不具备迁户条件的,做出迁户诚信承诺后提交申请。
4.所购住宅未入住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二)受理流程
1
网上提交资料
(1)提交方式:
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点击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新建居住区业主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填写提交。
(2)时间安排:
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监护人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填写, 6月22日16:30前,到对应学校提交;届时未申请登记或预约登记者,学位不予保留。
2
信息核对
(1)核对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由监护人到学区学校提交,适龄儿童无需到现场。
(2)核对时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由学校通知)
3
综合审验
(1)验证方式: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查询、入户家访等。入户家访时,监护人须提供入学资料原件,并与入学子女在家中等候。
(2)验证时间:6月24日—6月26日,每日18:00—21:00。
(3)上报审批:学校审核后,6月27日平台提交、同时纸质版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
4
发放入学通知书
(1)发放方式:由监护人持身份证到学校领取;
(2)发放时间:根据学校交付进度确定(暂定七月中旬)。届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地点由学校公告)
(3)如遇学位紧张情况,优先解决房产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协调入学,由接收学校通知。
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历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工作, 6月17日开始。
(一)申请条件
1.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监护人双方,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一年以上。
3.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不在历城辖区,或居住证(含申请期)不满一年,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二)受理流程
1
网上提交资料
(1)提交方式:
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点击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采集”填写。
(2)时间安排:
6月17日9:00—6月22日17:00;监护人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填写的, 6月29日16:30前现场提交(提交地点见后);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将无法提供入学服务。
2
信息核对
(1)核对资料
户籍资料:(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2)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情况: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从事道路运输的提供相关运营手续。
居住情况:以居住证为准。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属于历城辖区满一年以上(含申请期),且在有效期。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按上述顺序装订。
(2)核对时间:
6月29日—6月30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核对地点:
为方便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交材料,区教育局安排辖区内15所小学提供入学资料收集、核对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届时可由监护人(不带适龄儿童)按照约定的时间(网站预约时间)到以下服务学校提交。
3
审验赋分
(1)验证方式:联合查验、赋分。
(2)验证时间:7月1日—7月4日。
4
发放入学通知书
(1)发放方式:
录取学校通知监护人持身份证到学校领取;
(2)发放时间:
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5
特别提醒
(1)按照济南市教育局提出的“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区实施量化赋分办法,优先安排同区域内赋分较高的随迁子女入学。
(2)无论通过网上平台申请方式还是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方式都不代表最终能够在历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入学的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要抓紧时间联系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校,及时为孩子报名上学。
(3)监护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年度实行部门联合审验,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四、初中入学
(一)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整体对口直升”的招生办法,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学校,严禁招收对口小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
(二)新建小区内配建的初中学校,当年学校初一年级招生时,达不到开班条件的就近协调入学。
五、关于特殊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历城区实行“零拒绝”“全覆盖”。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可到历城区特教学校就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
历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68号:联系电话:82372068
六、关于外国及港澳台学生入学
(一)外籍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济居住证明,父母不在济南居住的,须提交中国公证机关签发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二)港澳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父母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不在济南居住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监护的公证文书以及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三)居住在历城区的外籍学生,可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持实住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对应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七、历城辖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88857165
88857164
8885716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8162608
88160878-8013、80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