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
所需材料
请分别按照“本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客站片区业主子女”入学材料进行准备。
(具体请参照《槐荫区小学阶段入学申请登记须知》)
办理流程
办理
流程
学校现场初审确认申请资料
复审资料
上报
区教体局审批
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
9月中上旬完成学籍异动
递交材料地点:
到片区或就近学校进行登记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验。
说明
1.现场初审确认时间定于7月13日至7月30日进行,请家长填写《槐荫区转学申请表》,携带相关转学材料进行登记。具体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
2.新建学校无对应年级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由于学位有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转入的请继续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附件:槐荫区转学申请表
注:请将入学材料复印件附在此表之后装订,一并上交提交申请学校。
转学申请只能提交至一所学校,对于一人提交多校者,区教体局有权取消其转学入学资格。
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0日
点击阅读原文登陆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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