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
2015-03-11 11:4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
教育部官方网站23日发布《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
设置中医专业学位,旨在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
“重视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总结与传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方案要求,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临床医师毕业后教育有机衔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
此外,方案还对中医专业学位的教学方式、学位论文、考核方式等方面予以规定,并明确了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中医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更多高考频道文章推荐
教育部 中医专业学位 中医穴位 中医 教学方式 相关文章导读
- 2020-11-17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入校?教育部正式答复了
- 2020-11-16教育部接连发文!研究生将有重大改革?
- 2020-11-13教育部公示,21所新高校来了!
- 2020-10-21高中阶段将实行免费教育?教育部回应来啦
- 2020-10-20教育部发文指导艺考政策改革!扩大统考,减少校考!还有四个专业按文化课录取!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2699989转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