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订有价值的高考改革方案?
2015-03-18 15:43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T|T
对于今年浙沪开始实施新的高考改革,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葛剑雄说,不赞成这个方案,比如说外语考两次,没有人会考了第一次后就觉得满意,就算自己不考,还有来自家长、老师的压力。(3月2日南方网)
事实上,不止葛剑雄委员表达这样的意见,还有不少教育专家、校长、教师,也表达过类似意见,可是,这些意见,并没有纳入决策程序。
沪浙高考改革方案,是对国家高考改革整体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化,两地的方案,大同小异。有一个共同的问题是,只进行科目的改革,却没有进行录取制度的改革。而众所周知,我国高考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根据学生高考科目总分集中录取,这导致整个基础教育,围着升学教育而转,从幼儿园开始,学校、老师、学生就关注未来高考的核心科目学习,其他学习和能力培养有被“边缘化”之嫌。在集中录取制度下,不管科目怎么改,考试次数怎么设计,恐怕都难以改变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方式。
葛剑雄认为,“中国高考的矛盾不是在考试本身,是在整个社会给高考造成的压力。现在中国大学毛录取率只有40%,但是却没有引导好另外60%人员的分流,大部分学生还是涌向高考这条道路。”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必须注意的是,为何社会会给高考造成压力,把高考作为出口?那是因为高考制度造成的升学教育模式——既然学习是为升学服务,社会关注高考,也就顺理成章。只有打破升学教育模式,让学习服务于学生的生活、生存,把每个学生培养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才能让社会把对升学的关注,转向对人成长的关注。进一步说,如果升学教育模式不变,教育仍被分为层次(普通教育高于职业教育一等),学校仍被分为三六九等(就是取消一本、二本录取批次后),学生和家庭都关注最高层次、最高等级的名校,那么现时的基础教育方式就不可能有多大改观。
而打破升学教育模式,就必须改革集中录取制度,推进教招考分离,通过大学自主招生、社会组织评价,让中小学自主教学。对此,不少人却缺乏明确认识,认为推进自主招生,会滋生招生腐败,进而反对自主招生。这样一来,高考录取就仍维持集中录取制度,只是在科目上做文章——这就是眼下高考改革的思路。
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除打破集中录取制度,改变基础教育升学教育模式外,还会有助于提升高考公平,而不是破坏公平。这样的自主招生,基本模式是以统一测试成绩为基础,学生用统一成绩申请大学,大学自主评价、录取,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其中,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是自主招生的最本质特征,通过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并开门办学。
我国部分高校过去10年间实行的自主招生,却不具备这些特点,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样的“自主招生”,非但没有打破教招考一体化格局,建立多元评价,还有滋生腐败、败坏自主招生名声之嫌。国家为此对自主招生进行规范、调整,将自主招生移到高考之后进行,这本可朝真正的自主招生靠近——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者提出申请,学校独立进行录取,一名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移到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仅仅把笔试和面试、确定自主招生优惠的程序放到高考后,从各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看,可能由于时间较紧,能入围自主招生的学生大幅减少(通常为学校自招名额的2倍),学生的选择权也极为有限(大部分学校都把自主招生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13、14日),这样的调整有多大价值呢?
高考制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牛鼻子”,而录取制度又是高考改革的“牛鼻子”,高考改革必须抓住关键,而不能绕过核心问题做所谓的改革。实现这样的改革,不能指望仅由行政部门来设计、推动,因为这涉及部门的核心利益,只有充分听取意见,并把高考改革纳入立法程序——全国方案由全国人大讨论、审议,地方方案由地方人大讨论、审议,才能达成更广泛的高考改革共识,制订更有价值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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