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济南新东方学校>新闻动态>中学频道>高考频道>正文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已初步建立一站式审批机制

近期,教育部完成了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打通了中外合作办学申报评议协同工作渠道,已初步实现网上“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本科以上项目申报和评审、本科以上机构申报和评议、本科以下机构项目备案、境外学历学位注册认证、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等六个系统。系统统一设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www.jsj.edu.cn),现已上线运行。

中外合作办学 “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实现,系统打通中外合作办学申报评议协同工作渠道,形成一个运行高效、协同顺畅的统一工作平台,将大大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同时也优化了内部审批流程,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及时掌握中外合作办学可靠信息,利于办学监管。

“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审批程序更加清晰,内容填报更加规范,材料上传更加简化,进程跟进更加及时,减轻办学单位负担,方便办学单位各项申报工作。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工作流程,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同时,指导各地使用好、发挥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的作用。

2015-04-13 14: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 1063693 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